2016年度芝田镇财政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芝田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181万元,其中: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19万元(返还性收入6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1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71万元。
一、镇本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33万元,具体收入情况是:
1、增值税2201万元;
2、营业税218万元
3、企业所得税263万元;
4、个人所得税51万元;
5、资源税299万元;
6、城市维护建设税277万元;
7、房产税128万元;
8、印花税127万元;
9、城镇土地使用税1195万元;
10、土地增值税0万元
11、车船税1万元
12、耕地占用税6万元;
1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24万元;
1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43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251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1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45万元。具体项目情况是:
1、返还性收入64万元,主要是所得税基数返还。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10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3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0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471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45万元
2016年芝田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904万元,其中:镇本级支出430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99万元。
一、镇本级支出主要项目情况
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万元;
2、公共安全98万元;
3、教育支出195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977万元;
10、农林水支出666万元;
11、交通运输251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126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119万元。
三、上解上级支出项目情况
上解上级支出3599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307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529万元。
2016年芝田镇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32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芝田镇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32万元。
镇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3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420万元;
2、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7万元;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相关支出5万元。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经汇总镇级部门预算,2016年镇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0.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