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芝田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598万元,其中: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2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23万元。
一、镇本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00万元,具体收入情况是:
1、增值税4028万元;
2、企业所得税234万元;
3、个人所得税66万元;
4、资源税14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386万元;
6、房产税776万元;
7、印花税119万元;
8、城镇土地使用税871万元;
9、车船税7万元;
1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12万元;
11、其他收入87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342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06万元。具体项目情况是:
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15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41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付收入55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91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06万元
2017年芝田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9276万元,其中:镇本级支出48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451万元。
一、镇本级支出主要项目情况
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2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8万元;
2、公共安全55万元;
3、教育支出62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634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71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700万元;
10、农林水支出937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253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
三、上解上级支出项目情况
上解上级支出4451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430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43万元。
2017年芝田镇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2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芝田镇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62万元。
镇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6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47万元;
2、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10万元;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相关支出5万元。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经汇总镇级部门预算,2017年镇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5.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