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7日)
按照《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要求,现将我部门(单位)存续期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如下:
一、一般债券
无一般债券。
二、专项债券
(一)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单位)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余额3500万元,用于1个项目建设,已支付资金3500万元,支付进度100%;
(二)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单位)专项债券项目情况如下:
1、巩义市河洛镇城中村改造项目(伊洛鑫苑二期)。该项目建设进度为:伊洛鑫苑二期主体、二次结构、内外粉、门窗、电力配套等已全部完工,项目建设进度100%;运营情况为:物业公司正常运营,群众正常收房入住。
(三)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单位)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如下:
1、巩义市河洛镇城中村改造项目(伊洛鑫苑二期)项目。该项目截至2024年末无收益,项目投资形成资产账面价值3500万元。
(四)其他按规定公开的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