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要求,现将我部门(单位)存续期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如下:
一、一般债券
(一)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债券资金余额130万元。其中:
1、2024年河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80万元,利率1.81%,5年期;
2、2024年河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50万元,利率1.81%,5年期。
(二)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债券资金余额130万元(同上),用于2个项目建设,已支付资金0万元,支付进度0%。
(三)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单位)一般债券项目情况如下:
1、巩义市河洛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截至2024年末该项目尚未开工。
2、巩义市康店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截至2024年末该项目尚未开工。
二、专项债券
(一)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单位)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余额56000万元,用于1个项目建设,已支付资金56000万元,支付进度100%;
(二)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单位)专项债券项目情况如下:
巩义市东区储备地项目,该项目建设进度已达到80%;运营情况良好。
(三)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单位)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如下:
巩义市东区储备地,该项目截至2024年末累计实现项目收益345000万元,项目投资形成资产账面价值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