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2月底,巩义市共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86401.10万元,包含中央直达资金86401.10万元,参照直达资金0万元。
一、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12月底,上级共下达我市直达资金86401.10万元,已分配86401.10万元,分配进度100%,已支出74764.07万元,支出进度86.5%。其中,中央直达资金86401.10万元,已分配86401.10万元,分配进度100%,已支出74764.07万元,支出进度86.5%。参照直达资金0万元。
中央直达资金86401.10万元,已支出74764.07万元,包括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39267.10万元,已支出31354.91万元,支出进度79.9%;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0692.00万元,已支出27520.60万元,支出进度89.7%;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390.00万元,已支出15888.56万元,支出进度96.9%;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2万元,尚未形成支出。
二、政策成效
截至12月底,我市直达资金实际支出74764.07万元,支出比例86.5%,惠及企业36家,惠及企业次数256次。惠及人员151945人,惠及人次292361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充分发挥好中央直达资金效益,稳步推进直达资金机制落地生效,保障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我市采取务实有效措施。一是进一步做好直达资金日常管理工作。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每日上线查看直达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发现预警信息立即通知相关科室核实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认真总结直达资金管理经验教训,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支付流程,压缩各环节衔接时间、优化办理程序,避免资金闲置。同时督促业务科室加大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