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孝义街道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孝义街道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26日
孝义街道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减少人身伤害、火灾事故和大气污染,保障孝义街道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巩义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巩义市2022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等,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确保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和污染环境等危害。
二、范围与时间
街道所辖区域内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30日)
1. 召开各种会议传达《巩义市中心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签订责任书,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告市民的一封信》张贴到各村(社区)醒目位置,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 党员干部和机关干部要带头禁放。
3. 各村(社区)要悬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横幅,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动员会,分别与村各组组长、宾馆、酒店、居民楼院、物业、商户经营者签订责任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强化舆论氛围,明确责任,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31日-2022年2月20日)
各责任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巡逻执勤,开展堵源截流,严防烟花爆竹流入市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时段加强巡逻执勤,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分工包片,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巡查,对拒不听从劝阻者,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三)日常管理阶段(2021年2月20日以后)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日常监管、打击和处理工作,积极受理和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将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落到实处。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 加强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 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本辖区、本部门职责内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二)人大工委、政协: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要求,并积极倡导宣传。
(三)纪检监察室: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党员(社区)干部进行问责。
(四)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各部门所有党员干部及家属带头签订《禁放承诺书》,并积极倡导宣传。1. 负责统筹全街道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的宣传报道;2. 在街道相关平台开设曝光专栏;3. 统筹户外电子广告屏播放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标语。
(五)区域发展办:1. 做好企业经营者的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2. 配合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打击。
(六)食药监所:做好服务业相关单位的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
(七)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对新生儿家庭进行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宣传告知。做好公共墓地、敬老院等禁放管理工作。
(八)城市管理办:负责建筑工地、房地产公司、物业小区等禁放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孝义中队:巡查发现区域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反馈安监部门及公安部门,协助调查取证。
(十)安监执法八中队:1. 负责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点的摸底和证照回收工作;2. 依法查处禁放区域内无证销售行为。
(十一)孝义路派出所:1. 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2. 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3. 受理公民举报;4. 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或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工商所:要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企业、商户的营业执照管理,并与各商户签定目标责任书。
(十三)城区教研中心:1. 要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对学生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宣传;2. 通过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向学生发放《告禁放区域内所有学校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劝导家长自觉遵守规定。
(十四)各村(社区):1. 做好辖区村(居)民、企业、沿街商户等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宣传;2. 做好辖区居民、企业沿街商户等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承诺书的签订;3. 落实专门人员成立巡查分队,在春节前后、清明等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孝义街道区域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督查督导,成立孝义街道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禁燃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考核、应急应对等。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也要有专项工作方案,确保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目标管理
将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三)严格奖惩
1. 督察组每发现一个违规燃放点,街道财政直接扣除相关村、社区1000元工作经费;每发现一个违规销售点,街道财政直接扣除相关村、社区5000元工作经费。
2. 设立禁售、禁放举报电话(110),对顶风燃放的,加强打击力度,并进行曝光。
3. 各村(社区)各单位(包括租赁出去的门面房、仓库、场地等)存在燃放行为的,全街道予以通报,责令作出检查,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附件:孝义街道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孝义街道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旭辉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姚 健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方 永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苗洪涛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马莹莹 街道纪工委书记
张 朕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朝辉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帅鹏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许俊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凡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世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李冬霞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李石壮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崔红峰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 涵 人居环境治理中心主任
闫 萍 区域发展办公室主任
任静娴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文亚飞 孝义路派出所所长
李治通 孝义中心校校长
各村(社区)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李冬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指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