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落实落细“123”“321”工作要求,树牢灾害风险意识,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周期加强防汛应急管理,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巩义市防汛应急预案》(巩防指〔2024〕9号)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中镇辖区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衔接的上一级应急预案为《巩义市防汛应急预案》。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为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金标准,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
(3)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的教训,对标国务院调查报告要求,针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4)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建立部门预警、率先响应,统一指挥、共同应对,避险为要、专班处置的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1.5 防汛重点
防汛重点是易发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地区和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防洪任务重的镇区重要基础设施等。
一是重要河流。新中境内主要河流为汜河和4条支流。
二是防汛工程、建筑物险点险段、桥涵、塘坝、蓄水池等。
三是学校,医院,养老院,镇人民政府及其他各行政机关部门,镇区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
四是是易积水交通干道、通信、电力、供水、铁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及在建工程。
五是重要积水点、地下排水涵管、明沟、桥涵等。
六是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点。
1.6 预案体系
新中镇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行政村、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防汛应急预案等。本预案与《巩义市防汛应急预案》相衔接。
1.6.1 新中镇防汛应急预案
新中镇防汛应急预案是新中镇人民政府组织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
1.6.2 单项防汛应急预案
单项防汛应急预案主要是由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防汛突发事件,或针对保护重要防汛目标、应急救援、保障活动等重要工作而预先制定的预案。
1.6.3 各行政村防汛应急预案
各行政村防汛应急预案是各行政村根据新中镇防汛应急预案等,为应对本辖区防汛突发事件而制定的防汛应急预案安置预案。
1.6.4 基层组织和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二、防汛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新中镇人民政府设立新中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镇的防汛工作。
2.1 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 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新中镇设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镇防汛抗旱工作。
指 挥 长:镇党委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分管防汛工作副职
副 指 挥 长:各班子成员
成 员: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财政所所长、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卫生院院长、中心校校长、供电所所长、自然资源所所长、安监中队中队长、交警三中队队长、联通公司经理、移动公司经理、供销社主任和各村党(总)支部书记组成。
镇防指下设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防汛的日常工作。由分管防汛的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 应急处置工作组
启动应急响应时,有关专项指挥部、机构或牵头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治安管理组、通信与电力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经费保障组、医疗防疫组、宣传教育组、灾民安置组、调查评估组等10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组成员脱离原单位工作,实行集中办公,确保应急高效和指挥及时。
2.1.3 镇防指防汛应急前方指导组
启动防汛二级、一级应急响应时,由镇领导牵头,镇防指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分包村的基础上,成立防汛应急前方指导工作组,做好分包村防汛指导工作。
发生较大以上洪涝灾害时,在先期处置的同时,配合新中镇防指,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1.4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
镇防办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较大水灾接警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水灾的重要信息,向指挥部提出处置水灾建议,执行指挥部决定;向市防汛指挥部门报告本镇有关水灾信息;协调提供水灾应急处置保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水灾时,向新中镇人民政府、镇指挥部提出扩大应急建议,并按指示上报市防汛指挥部门,请求扩大应急处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1.5 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各村要成立以村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镇防指领导指挥下,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2.1.6 企事业单位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辖区内的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及其他重点企事业单位、公共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成立防汛抗旱小组,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并明确防汛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防汛应对措施。
三、应急准备
3.1 组织准备
镇防办要督促重点防洪工程、重要设施管理单位明确防汛责任人,在汛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各行政村要按照管理权限,落实行政区域河道、险工险段、水闸、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防汛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单位要落实本部门、单位责任人。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按要求履行防汛职责,入汛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地区,必须24小时保持联系畅通;防汛关键期必须加强值守备勤、在岗到位;遇到灾害紧急期必须进入战斗岗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3.2 预案准备
镇防办按照一流域一案、一水库一案、一镇一案、一村一案的要求,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形成全镇的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管理办负责修订《新中镇防汛应急预案》,各行政村负责修订本村的防汛应急预案;承担防汛主体责任的企业、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和商场超市,要在开展洪涝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3.3 工程准备
汛前,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对各自负责的行业部门开展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低洼点、在建工程、下滩口、易塌方点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防汛工程设施安全有效。
3.4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以责任制、体制机制、工程设施、预案编制演练、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值班值守、人员转移避险等方面为重点,按照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加强防汛风险辨识管控,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任务、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及时消除防汛风险隐患。
3.5 队伍准备
(1)基层防汛抢险力量。各行政村建立不少于1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行政村要结合民兵连队伍建设,建立村级抢险救援力量。有防汛抗洪任务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的需要,组建或者明确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2)防汛抢险突击力量,镇抢险救援大队和镇消防救援队伍是镇防汛抢险的突击力量,承担镇抗洪抢险任务,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
(3)防汛机动抢险力量。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派出所、供电所联合组成镇抢险机动力量,由镇防指统一指挥。
(4)防汛突击力量。民兵队应按照上级规定,积极参加防汛抢险救援救灾。
3.6 物资准备
镇防汛和救灾物资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印发的《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应急能力提升专项规划》进行储备,储存在指定的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库。同时镇政府可以采取签署协议、号而不集的方式充分利用民间物资,作为政府储备物资的有益补充。各行政村结合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资,如雨靴、雨衣、发电机、救生衣、救生圈、编织袋、手摇报警器等。镇防办每年汛前开展物资清查,并建立完善物资调运联动机制,提高物资保障能力。
3.7 避险转移安置准备
镇防汛指挥部和相关单位要坚持“避险为要”,制定应急避险预案,落实应急避险场所,明确避险工作流程、避险线路、集中安置点和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对小流域洪水高危区、山洪地质灾害高危区、涉山涉水景区、危旧房、低洼易涝区,各行政村和相关单位负责统计管辖范围内需转移人员数量,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每年汛前进行更新并报镇防办备案。
各行政村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对留守或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要明确责任人。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民兵队伍预备役参与转移救援。
3.8 救灾救助准备
镇党委和各行政村要建立完善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做好救灾救助物资和资金准备,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3.9 技术准备
镇防指配备有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装备。
3.10 宣传培训演练
镇防指成员单位在汛前广泛开展防汛社会宣传,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和防灾减灾意识。组织镇村干部进行防汛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应急处突能力。每年汛前至少开展一次防汛培训。
镇、村及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
3.11 资金应急准备
应对洪涝灾害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镇政府应建立防汛抢险救援资金保障机制,制定抢险救援资金拨付管理机制,统筹开展洪涝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防汛相关经费,按规定专款专用,保障防汛抢险救援队伍装备、应急能力建设、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所需资金。
四、监测预报预警
4.1 气象监测预报预警
应急管理办负责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
4.2 水文监测预报预警
乡村建设办公室对接市水利局及时掌握水情监测和雨情信息,根据市防指和水利局发布的河道水库和山洪预警信息,向镇防指传达“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本镇影响区域内发布预警。
4.3 内涝监测预报预警
各行政村负责低洼地区易积水点、易倒灌区域监测预报,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应急避险或避险转移。
4.4农田渍涝监测预报预警
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建立农田渍涝预警机制,发布农田渍涝监测预报,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农田渍涝预警信息,并按照预案和分工提前采取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4.5 预警措施
镇防指须组织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当市防指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报告、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指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并通知预警覆盖的全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防汛责任人。各级防汛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并采取应急措施后要及时反馈,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
镇防指同时建立山洪灾害临灾预警“叫应”机制,镇村组户4级责任人接到“准备转移”或“立即转移”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回复,并做好群众转移准备或立即组织转移。
4.6.1 预警级别划分
汛情预警由低到高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6.2 预警措施
4.6.2.1 蓝色预警措施。
(1)镇防指措施。镇防指及时掌握汛情,适时加密会商,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做好防汛联动保障。镇防指副指挥长(当天带班领导)在镇防指指挥,加强与各行政村、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组织加强对危险点的巡查,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及调度工作;实时传递汛情、安全提示等信息,适时关注和引导舆情。其他防指成员单位:组织做好本部门防汛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各行政村措施。组织人员对危房户、危险点开展巡视巡查,对危房视情况采取人员撤离措施。如需转移按照转移路线转移安置。及时清理倒树、断枝、落叶,消除对道路交通与雨水口的影响。
4.6.2.2 黄色预警措施
(1)镇防指措施。镇防指加密会商,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及各部门工作动态,加强对各行政村、各成员单位的指挥调度。镇防指指挥长在镇防指指挥,其他副指挥长在各自防汛位置指挥。镇级应急救援人员半数在岗在位。
(2)镇防指成员单位措施
党建工作办公室:收集防汛相关信息,协助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舆情引导,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报道。
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的预置工作,根据镇防指指令发放防汛应急物资。做好灾情核查统计。提醒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提前做好防范和转移工作。根据镇防指指示组织镇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做好防汛抢险救援准备。指导相关村做好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准备工作。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适时暂停在建工程施工,做好防倒灌工作,做好易塌方点、滑坡点的监测工作。
交通办和交警三中队:加强公路、桥涵的巡查,做好桥涵、道路积水的警示和防倒灌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工业企业检查排水防涝设施,备足防汛物资。
乡村建设办公室:组织相关村加强河道的巡查巡视,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督促各行政村对可能受淹泡的农田提前做好防范。督促农业企业检查排水防涝设施。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镇区排水管网、排水明沟等重点基础设施的巡查,清理淤积雨水口、雨水管渠,对易积水区域提前预置抽排水设施。
公共服务办公室:视情况关闭所辖景区,疏导游客,做好旅行社的管理工作,做好民俗户的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养老机构进行巡查,做好防汛应急准备。
市场监管所:对农贸市场、商场进行巡查,督促农贸市场、商场备足防汛物资。
中心校:做好学校的暴雨防范工作,保障在校学生安全,视情况采取停课措施。
卫生院:检查本单位和卫生室的排水防涝设施,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医疗救护人员随时待命。
供电所:做好重点供电设施、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巡查,巡查配电站房做好防淹工作。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加强本辖区内的基站、线路的巡查维护,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工作
其他防指成员单位:组织做好本部门防汛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3)各行政村措施。立即组织人员对危房户、危险点、易积水点加强巡视巡查,对危房户、危险点视情况采取人员撤离措施。应急救援人员半数在岗在位。及时清理倒树、断枝、落叶,消除对道路交通与雨水口的影响。
4.6.2.3 橙色预警措施
(1)镇防指措施。镇防指加密会商研判,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及各成员单位工作动态,加强指挥调度。镇级应急救援人员全部在岗在位。镇级镇防指指挥长在镇防指指挥;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指导分包村做好群众转移安置,随时准备开展灾害处置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错峰上下班,全镇范围内暂停举办大型集体活动。
(2)镇防指成员单位措施
党建工作办公室:收集防汛相关信息,协助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舆情引导,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报道。
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的预置工作,根据镇防指指令发放防汛应急物资。做好灾情核查统计。通知危险化学品企业立即采取转移或者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排水防涝设施。根据镇防指指示镇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准备开赴灾区。指导相关村做好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暂停在建工程设施施工,做好防倒灌工作,加大对易塌方点的监测工作,设置警示标志。指导相关村做好地质灾害区域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
交通办和交警三中队:对重点道路、桥梁、涵洞指派专人进行值守。
经济发展办公室:通知工业企业立即采取防汛应对措施,督促企业检查排水防涝设施。
乡村建设办公室:加大河道的巡查巡视,加大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督促各行政村对可能受淹泡的农田预置抽水设施。督促农业企业检查排水防涝设施。指导相关村做好山洪灾害区域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镇区排水管网、排水明沟等重点基础设施的巡查,清理淤积雨水口、雨水管渠,对易积水区域提前预置抽排水设施。
公共服务办公室:通知关闭所辖景区旅游场所,疏导游客,景区组织工作人员撤离,取消一切户外旅游活动。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做好养老机构的人员紧急疏散安置准备工作。
市场监管所:加大对农贸市场、商场的巡查,必要时采取关停措施,督促农贸市场、商场备足备齐防汛沙袋、防水挡板,防止雨水倒灌。
中心校:做好学校的暴雨防范工作,保证在校学生安全,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卫生院:医疗救护人员集结待命,根据镇防指指令开赴灾区。
供电所:加大重点供电设施、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巡查,巡查配电站房做好防淹工作。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做好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准备;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工作,做好重点保障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和要害部门通信准备。
其他防指成员单位:组织做好本部门防汛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3)各行政村措施。应急救援人员全部在岗在位。各行政村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对全村进行巡查,对可能受灾点人员立即撤离。及时清理倒树、断枝、落叶,消除对道路交通与雨水口的影响。对本辖区危险区域、桥梁采取临时管制硬措施,设置警示标志。
4.6.2.4红色预警措施
(1)镇防指措施。统一指挥全镇防汛工作,对防汛工作进行紧急部署,动员全镇群众全力做好抢险救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向巩义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及时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强制转移危险区群众,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协调全镇社会单位安排错峰上下班。全镇各单位暂停举办大型集体活动;镇级应急救援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2)镇防指成员单位措施
党建工作办公室:收集防汛相关信息,协助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舆情引导,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报道。
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的预置工作,根据镇防指指令发放防汛应急物资。做好灾情核查统计。通知危险化学品企业立即采取转移或者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根据镇防指指示镇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准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指导相关村做好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停止在建工程设施施工,做好防倒灌工作,加大对易塌方点、滑坡点的监测工作,指派专人值守,并设置警示标志。指导相关村做好地质灾害区域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
交通办和交警三中队:对重点道路、桥梁、涵洞指派专人进行值守。
经济发展办:通知工贸企业立即采取防汛应对措施,开启挡水设施,垒置临时挡水沙袋。
乡村建设办:加大河道的巡查巡视,加大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督促各行政村对可能受淹泡的农田预置抽水设施。通知农业企业开启挡水设施,垒置临时挡水沙袋。指导相关村做好山洪灾害区域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镇区排水管网、排水明沟等重点基础设施的巡查,清理淤积雨水口、雨水管渠,对易积水区域提前预置抽排水设施。
公共服务办:关闭所辖景区旅游场所,疏导游客,景区组织工作人员撤离,取消一切户外旅游活动。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做好养老机构的人员紧急疏散安置工作。
市场监管所:加大对农贸市场、商场巡查,采取关停措施,开启挡水设施,垒置临时挡水沙袋,防止雨水倒灌。
中心校:做好学校的暴雨防范工作,保证在校学生的安全,采取停课措施。
卫生院:医疗救护人员集结待命,根据镇防指指令开赴灾区。
供电所:加大重点供电设施、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巡查,巡查配电站房做好防淹工作。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做好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准备;全力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工作,做好重点保障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和要害部门通信准备。
其他防指成员单位:组织做好本部门防汛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3)各行政村措施。应急救援人员全部在岗在位。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抢险措施,全力保障撤离转移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本辖区危险区域、桥梁采取临时管制硬措施,设置警示标志。
4.7 预警措施结束
根据市防指预警解除通知,宣布镇预警措施结束。
五、应急响应
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
镇防指根据市防指、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房管中心、市农委等单位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应急响应。四级应急响应由镇防办副指挥长(当班带班领导)签发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由镇防指指挥长(镇长)签发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镇防指指挥长(镇党委书记)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经电话请示可以先行启动,随后补签。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镇防指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应与巩义市防指应急响应等级相衔接,若新中镇为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则不得低于巩义市级应急响应等级。
如遇紧急情况,经电话请示可以先行启动预案,随后补签。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镇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5.1四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会商研判,启动四级响应:
(1)预警。巩义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2)洪涝灾害。镇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到20厘米,影响镇区内交通。
(3)洪水。汜水河等防洪河道水位持续上涨,但未超过警戒水位;防洪河道堤防出现局部滑坡、渗漏等一般险情。
(4)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情况。
5.1.2响应行动
(1)会商研判
镇防指副指挥长(当天带班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应急管理办、乡村建设办、村镇规划建设办等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动员部署,及时调度。
(2)签发启动
四级应急响应由镇防指副指挥长(当天带班领导)签发启动。
(3)值班值守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当日带班领导带领值班人员在指挥部值班,值班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
(4)镇防指职能
镇防指发布应对工作通知,视情况启用《新中镇防汛紧急避险专项预案》,各分管领导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抓好防范应对,包村部门督促指导各分包村和分管行业抓好防范应对。各村、各部门要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镇防指。镇防指将落实情况上报市防指。每日16时按时向市防指报告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5)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党建办: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弘扬社会正气。
应急管理办: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的预置工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听通知做好随时集结准备。做好灾情核查统计,指导相关村做好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防范应急措施。
村镇规划建设办:对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巡查。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镇区排水管网、排水明沟等重点基础设施的巡查,清理淤积雨水口、雨水管渠,对易积水区域提前预置抽排水设施,
交通办和交警中队:对公路、桥涵、在建工程施工场地进行巡查,做好桥涵、道路积水的警示和防倒灌工作。
经济发展办:组织对工业企业开展巡视巡查,督促做好防范应急措施。
乡村建设办: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组织相关村加强河道的巡查巡视,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加强下滩口、滩区的巡查工作,督促各行政村对可能受淹泡的农田提前做好防范,督促农业企业检查排水防涝设施。
公共服务办:巡查所辖景区,疏导游客,做好旅行社、民宿户的管理工作,视情况关闭所辖景区。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学校、医院、敬老院、养老机构进行巡查,督促做好防汛准备。
市场监管所:对农贸市场、商场进行巡查,督促做好防汛措施。防止雨水倒灌。
中心校:做好学校防汛工作,保证在校学生安全,视情况采取停课措施。
卫生院:医疗救护人员随时待命。
供电所:对供电设施、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巡查,巡查配电站房做好防淹工作。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对本辖区内的基站巡查。
各行政村:组织人员对危房户、危险点、易积水点开展巡视巡查,对危房户、危险点视情况采取人员撤离措施。及时清理倒树、断枝、落叶,消除对道路交通与雨水口的影响。
其他防指成员单位:督促、落实本部门的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检查;统计、核实受灾情况,及时报告镇防指,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5.2 三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会商研判,启动三级响应:
(1)预警。巩义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
(2)洪涝灾害。镇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严重影响镇区内交通;多处房屋进水。
(3)洪水。汜水河等防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且水位可能持续上涨;防洪河道堤防出现局部滑坡、较大范围渗漏等较大险情。
(4)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情况。
5.2.2响应行动
在四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行动:
(1)会商研判
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组织应急管理办、乡村建设办、国土资源所、村镇规划建设办等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动员部署,及时调度。
(2)签发启动
三级应急响应由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
(3)值班值守
当日带班领导带领值班人员在机关值班,值班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应急管理办、乡村建设办、村镇规划建设办等部门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在机关24小时值班。
(4)镇防指职能
镇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视情况启用《新中镇防汛紧急避险专项预案》,各分管领导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抓好防范应对,包村部门督促指导各分包村和分管行业抓好防范应对。各村、各部门要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镇防指。镇防指将落实情况上报市防指。每日16时按时向市防指报告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5)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党建办:收集防汛相关信息,协助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舆情引导,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报道。
应急管理办: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的预置工作,根据镇防指指令发放应急物资;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应急救援队伍不少于30人,24小时在机关值班待命,随时待命参加抢险救援。做好灾情核查统计,指导相关村做好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防范应急措施,视情况将危险化学品转移至安全地点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经济发展办:督促巡查工业企业落实防汛措施。
乡村建设办: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组织相关村加强河道的巡查巡视,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加强下滩口、滩区的巡查工作,视情况采取封控措施。督促各行政村、户对可能受淹泡的鱼塘、农田提前做好筑堤防范,视情况采取排水、抽水措施。
公共服务办:巡查医院、所辖景区,疏导游客,做好旅行社的管理工作,做好民俗户的管理工作,视情况关闭所辖景区。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养老机构进行巡查检查,督促检查防涝排水设施。
市场监管所:对农贸市场、商场进行巡查,督促做好防汛措施。垒置防汛沙袋、防水挡板,防止雨水倒灌。
村镇规划建设办:根据雨情、水情适时暂停在建工程施工,督促做好防汛措施,向在河谷、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发出预警告知,视情况采取撤离措施。对易塌方点、滑坡点进行监测巡查,设置警示标志、警戒线,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镇区排水管网、排水明沟等重点基础设施的巡查,清理淤积雨水口、雨水管渠,对易积水区域提前预置抽排水设施。
交通办和交警三中队:加强对公路、桥涵巡查,对桥涵、道路积水点设置警示标志。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必要时采取交通管控措施。
中心校:做好学校的暴雨防范工作,保证在校学生的安全,视情况采取停课措施,及时排出积水点积水。
卫生院:医疗救护人员随时待命,根据镇防指指令采取行动。
供电所:加强对供电设施、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巡查,巡查配电站房做好防淹工作。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加强对本辖区内的基站巡查。
各行政村:立即组织人员加强危房户、危险点、易积水点巡视巡查,对危房户、危险点人员及时采取撤离措施。及时清理倒树、断枝、落叶,消除对道路交通与雨水口的影响。
其他防指成员单位:督促、落实本部门的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检查;统计、核实受灾情况,及时报告镇防指,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5.3二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会商研判,启动二级响应;
(1)预警。巩义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2)洪涝灾害。镇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严重影响镇区内交通;多处房屋进水。
(3)洪水。汜水河等防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且水位可能持续上涨;防洪河道堤防出现局部滑坡、较大范围渗漏等较大险情。
(4)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情况。
5.3.2响应行动
在三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行动:
(1)会商研判
镇防指指挥长(镇长)坐镇指挥,组织党建办、党政办、应急管理办、乡村建设办、村镇规划建设办、派出所、卫生院等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动员部署,及时调度。
(2)签发启动
二级应急响应由镇防指指挥长(镇长)签发启动。
(3)值班值守
全体机关干部24小时在岗在位,全力投入防汛抢险工作。
(4)镇防指职能
镇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的通知,启用《新中镇防汛紧急避险专项预案》,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到各分包村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并将实时情况上报镇防指,镇防指上报市防指。每日6时、16时按时向市防指报告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根据市防指的指令,镇防指视情况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桥涵、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围挡、围墙、受损危房、危险建筑物等要下决心拆除,防止坠落、坍塌伤人。
暂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迅速组织洪水威胁区域群众紧急避险转移。
(5)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党建办: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弘扬社会正气。
党政办:做好防汛抢险救援力量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办:根据镇防指的指令发放物资。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待命赴受灾区域增援。做好灾情核查统计,指导相关村做好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立即将危险化学品转移至安全地点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经济发展办:督促工业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停工停业停产,采取避险措施。
乡村建设办: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做好农田排涝工作,做好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协调除涝机械供应。组织相关村加强河道的巡查巡视,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指导相关村做好山洪灾害区域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准备工作。
公共服务办:关闭所辖景区旅游场所,疏导游客,取消一切户外旅游活动。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做好受洪水威胁养老机构人员紧急避险工作。
市场监管所:对农贸市场、商场采取关停措施,垒好防汛沙袋、防水挡板,防止雨水倒灌。
村镇规划建设办:迅速通知在建工程项目排查安全隐患,暂停施工,及时组织在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撤离。紧盯易塌方点、滑坡点,安排专职人员值守警戒。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镇区排水管网、排水明沟等重点基础设施的巡查,清理淤积雨水口、雨水管渠,对易积水区域开启抽排水设施,
交通办和交警中队:紧盯公路、桥涵易积水低洼区域,实施交通管控措施,对公路、桥涵积水点采取排水措施,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派出所: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时疏导车辆、行人,引导抢险救援车辆有序快速通行。
中心校: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采取停课措施。
卫生院:医疗救护人员根据镇防指的指令开赴灾区。
供电所: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电力保障;做好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对人员撤离区域、受灾影响安全运行的电力设施采取停电避险措施;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受灾复电工作,保障防汛重要用户电力供应;做好配电站房防淹工作。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全力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工作,重点保障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和要害部门通信畅通。
各行政村:组织人员全力做好紧急避险安置保障工作。按照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并将行动落实情况报镇防办。对本辖区危险区域、桥梁采取临时管制硬措施,设置警示标志。
其他防指成员单位:督促、落实本部门的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检查;统计、核实受灾情况,及时报告镇防指,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5.4一级响应
5.4.1启动条件
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会商研判,启动一级响应:
(1)预警。巩义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2)洪涝灾害。镇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可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因强降雨造成大范围房屋受淹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3)洪水。汜水河等防洪河道堤防出现超标准洪水;防洪河道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情况。
5.4.2 响应行动
在二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行动:
(1)会商研判
镇防指指挥长(镇党委书记)坐镇指挥,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动员部署,及时调度。
(2)签发启动
一级应急响应由镇防指指挥长(镇党委书记)签发启动。
(3)值班值守
全体机关干部24小时在岗在位,全力投入防汛抢险工作。
(4)镇防指职能
镇防指发布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紧急通知,启用《新中镇防汛紧急避险专项预案》,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到各行政村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并将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指。根据灾情,必要时向巩义市防指报告,请求帮助支援。每日6时、10时、16时向市防指报告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根据市防指办的指令,关闭所有沿街店面,人员就近避险。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桥涵、道路、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镇党委、政府动员全社会抢险救援。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围挡、围墙、受损危房、危险建筑物等立即拆除,防止坠落、坍塌伤人。
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迅速组织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5)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党建办: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弘扬社会正气。
党政办:做好防汛抢险救援力量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办:根据镇防指的指令发放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到达指定位置,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做好灾情核查统计,指导相关村做好群众紧急转移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立即将危险化学品转移至安全地点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经济发展办:督促工业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停工停业停产,采取避险措施。
乡村建设办: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做好农田排涝工作,做好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协调除涝机械供应。组织相关村加强河道的巡查巡视,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立即对下滩口、滩区采取封控措施。指导相关村做好山洪灾害区域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
公共服务办:关闭所辖景区旅游场所,疏导游客,取消一切户外旅游活动。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做好受洪水威胁养老机构人员紧急避险工作。
市场监管所:对农贸市场、商场采取关停措施,垒好防汛沙袋、防水挡板,防止雨水倒灌。
村镇规划建设办:迅速通知在建工程项目排查安全隐患,暂停施工,及时组织在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撤离。紧盯易塌方点、滑坡点,安排专职人员值守警戒。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指导相关村做好地质灾害区域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镇区排水管网、排水明沟等重点基础设施的巡查,清理淤积雨水口、雨水管渠,对易积水区域开启抽排水设施。
交通办和交警三中队:紧盯公路、桥涵易积水低洼区域,实施交通管控措施,对公路、桥涵积水点采取排水措施,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派出所: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时疏导车辆、行人,引导抢险救援车辆有序快速通行。
中心校: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采取停课措施。
卫生院:医疗救护人员根据镇防指的指令开赴灾区。
供电所: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电力保障;做好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对人员撤离区域、受灾影响安全运行的电力设施采取停电避险措施;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受灾复电工作,保障防汛重要用户电力供应;做好配电站房防淹工作。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全力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工作,重点保障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和要害部门通信畅通。
各行政村:组织人员全力做好紧急避险安置保障工作。按照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并将行动落实情况报镇防办。对本辖区危险区域、桥梁采取临时管制硬措施,设置警示标志。
其他防指成员单位:督促、落实本部门的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检查;统计、核实受灾情况,及时报告镇防指,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5.5 响应变更与终止
当灾害影响将扩大或者减轻时,按照市级指令及时调高或降低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当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按照市级指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响应变更、终止的签发和发布流程与启动应急响应流程一致。
响应终止后,各村、各部门视情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和后期次生灾害预防工作。
六、信息报送
6.1 信息报送
镇政府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的《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国汛〔2020〕7号)和应急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灾情管理杜绝信息迟报瞒报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
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要在险情灾情发生后20分钟内报告巩义市防指,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直接报告,并按规定和要求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相关情况;后续根据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进行续报,直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可能导致水库垮坝、重要堤防决口、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险情灾情要一事一报、及时报告,杜绝在其他信息中一并上报。
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不全时,应先报因灾死亡失踪人数 等概要情况,待核实或完成信息比对后再补报,不得以身份信 息不全、需进一步核实等理由迟报瞒报。
应急响应结束后,在3日内将总结报送市防办。
6.2 信息发布
防汛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汛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动态等信息由行业部门审核,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将防汛信息及时汇总到镇防指,镇防指汇总后上报市防指由市防指统一发布;涉及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报告巩义市防指。
七、善后工作
7.1 善后处置
1. 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2. 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
3. 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
4. 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7.2 调查评估
1. 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对水灾事件的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将调查报告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 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应对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3.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镇政府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镇纪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党纪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恢复重建
(1)防汛工作结束后,镇政府要立即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巩义市政府报告;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2)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受灾区域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协调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需要巩义市政府援助的,由镇政府提出请求,向巩义市政府汇报调查评估情况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落实优惠政策。
八、预案管理
8.1 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镇防办负责管理,结合日常检查、预案演练、防汛救灾等情况,及时组织预案评估,以预案实用管用为重点,适时修改完善,加强预案内容规范和预案衔接顺畅,增强预案体系整体性、协调性、实效性。
镇防指成员单位和各村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镇防指备案。
本预案及其相应的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防汛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洪涝灾害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防办负责解释。其他专项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时,以本预案为主。
8.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