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7101057/2024-00040
  • 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
  • 专项应急预案
  • 2024-04-08
  • 2024-04-08
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孝义街道办事处洪涝灾害紧急避险安置工作,是指导街道各单位和各村(社区)做好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的依据。

1.2 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等要求,以有组织的集体避险转移为主,与个人自主选择安全避险方式相结合。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防汛紧急避险安置是办事处的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防汛紧急避险安置指挥机制,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学校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担负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第一责任,科学、快速、有序、安全组织实施防汛紧急避险安置。

(3)坚持就近、安全原则。紧急避险安置组织单位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及时修复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选取安全可靠、场地空间充足的紧急避险场所,每年汛期前做好避险场所监护管理,确保随时符合启用条件。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避险安置场所,制作简明清晰的避险安置示意图表。转移安置路线要有明显的指示标牌,并有专人指引,避险安置场所要有明显的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

(4)坚持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原则。集中安置包括固定避险场所、临建场所等,分散安置包括投亲靠友、借助公用房屋等方式。固定避险场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平灾结合、就近避难原则,避开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的地方,避开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存放点,严重污染源以及其他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因灾避险群众选择投亲靠友的,按照规定发放生活补助(补助发放方式和标准以有关法规规定为准)。

1.3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8)《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9)《河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10)《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1)《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13)《国务院灾害调查组<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

(14)《河南省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

(15)《巩义市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

(16)其他指导、参考文件

2 紧急避险影响范围及对象

2.1 影响范围

(1)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涉山涉水旅游景区。我辖区山洪灾害防范重点村(社区)危险区详见附件1。

(2)河流洪水威胁区域:主要行洪河道易发生决口、漫堤(滩)等险工险段临近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河道已发生决口、漫灌等险情,洪水可能波及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蓄滞洪区波及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

(3)内涝威胁区域:辖区内河易发生漫灌区段临近的居民区、地势较低的居民区、道路、隧道、涵洞、人防工程、地下空间设施等区域。

(4)河道、堤坝、易积水点威胁区域:在洪水漫顶或溃坝险情,河道两岸影响范围内,可能波及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

2.2 避险对象

根据孝义街道办事处的灾害特点及规律,将可能受灾害威胁区域内的居民、群众作为避险对象,各村(社区)和责任单位负责统计管辖范围内需避险转移人员数量,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每年汛前进行更新并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进入汛期后,村(社区)要动态掌握辖区内登记建档的避险转移基础人群,同时,实时查访旅游、务工、探亲等紧急避险流动人群。组织实施紧急避险时,按照先急后缓、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优先转移危险区域群众,优先转移老弱病残孤幼人员,特别是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脆弱群体,采取“一对一”转移避险措施,健全逐人落实、逐户对接的安全转移机制,确保应转尽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 避险安置场所及转移路线

3.1 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选择

集中避险安置按照“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优先选择地形平坦、地势较高、有利排水、交通便利,且具备一定生活设施条件的固定场所。当固定安置场所因灾无法使用,或发生避险转移通行受阻等突发状况时,就近选择地势较高、平坦、安全的空旷区域,临时搭建帐篷等设施用于群众集中避险安置。

孝义街道办事处集中避险安置场所主要设置在村委会、学校、工厂等满足集中生活条件的场所,避开了临水临山、地势低洼、易受雷击等区域。孝义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集中避险安置场所见附件2。

孝义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根据集中安置点设置条件,选择确定本辖区集中安置点,将安置点位置、安置人员容量、场所管理单位等信息登记入册,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3.2 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管理

孝义街道办事处成立了集中避险安置点临时管理机构,并指定1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安置点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设立有安置协调、交通运输、水电通信保供、卫生防疫、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小组,办事处、村(社区)两级负责同志在安置点轮班值守,同时将各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编入工作小组。制定有入住登记、生活服务、治安管理、安全管控、医疗防疫、人员回迁、善后清理等工作制度,配置消防器材,配备专人负责防火巡查,保证安置点消防安全。全力安排好安置群众生活,保障生活物资供应,保持生活秩序井然。街道党委、政府加强靠前指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人员、物资、技术、服务等各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广泛发动志愿者和群众积极参与安置点服务保障。在各集中避险安置点设置明显的标志。

3.3 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启用

孝义街道办事处集中避险安置场所启用由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命令开启,特殊情况下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先启用安置场所,后向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专班汇报。根据安置场所资源的实际情况,统一划分调配,相关责任人及工作管理人员到岗后,认真做好转移撤离和安置人员的准备。当内部无法妥善安置时,由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专班向市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转移撤离人员到达安置场所后,孝义街道办事处紧急避险专班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要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及时对入住信息进行登记,上报安置人员相关信息,并做好安置场所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超负荷安置和意外事故发生。

3.4 分散避险安置

对统一组织的分散避险安置,孝义街道办事处建立村(社区)与村(社区)、户与户结对,分户接收转移群众临时借住安置。避险转移群众也可以自行选择投亲靠友等分散安置方式,采用此种分散安置方式的人员,应及时上报相应的防汛紧急避险安置组织机构。

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分散避险安置群众进行登记造册,指派专人负责与分散安置群众保持联络,引导群众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在未解除灾害危险之前不得擅自返回原住区域。

3.5 避险转移路线

避险转移路线遵循安全、就近、通畅原则,办事处、村(社区)和基层组织、单位在选取避险转移路线时,要结合实际进行勘察,选取灾害易发区域转移至安全区域的多条线路,通过设置指示牌、路线图,加大宣传,引导群众清楚掌握避险转移路线。孝义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提前配备预置避险转移交通工具和物资,并与有关单位、企业签订协议转移避险运输协议。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参与避险路线设计,协同做好转移交通工具保障和交通畅通管控,保障紧急避险路线畅通、便捷。

4 紧急避险安置指令及公告

4.1 发布指令

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专班办公室根据洪涝灾害预报报警和本级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判,及时下达紧急避险安置指令,对紧急避险责任单位、避险区域、避险对象等提出要求。指令模板见附件6。

孝义街道办事处在接到上级紧急避险安置指令后,第一时间将指令传达给避险转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包村(社区)干部,按照指令要求,按照紧急避险安置预案或方案,明确组织责任落实到人,细化避险区域、避险对象、避险路线、安置场所等具体操作事项,跟踪督导避险转移村(社区)及时组织群众启动避险转移。同时,要将指令及时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相关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通告其做好本单位紧急避险准备。

灾害发生地村(社区)接到上级避险转移指令后,立即明确责任人员,确定避险转移人员,采取广播、大喇叭、铜锣、逐户通知等方式,确保将避险转移指令和要求告知到每家每户。

灾害发生时孝义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未接到上级指令时,可根据灾害监测情况,预判辖区可能受到灾害威胁时,及时果断向受威胁群众发布避险转移预警或指令,迅速有序动员组织群众进行避险转移。

4.2 发布公告

为扩大灾害预报预警社会覆盖面,提示广大群众做好灾害紧急避险准备,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专班办公室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自媒体等多种媒介,发布紧急避险公告,告知广大群众灾害预报、危险区域、避险转移对象、避险安置地点、避险常识和注意事项等,公告模板见附件7,引导群众增强防灾自救意识、主动进行避险转移。

紧急避险公告涉及的村(社区)积极采取广播、大喇叭、手机通信、上门告知等多种方式,扩大公告传播范围,根据公告内容和要求,动员组织群众积极配合避险转移工作。

5 紧急避险安置组织实施

5.1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是落实紧急避险安置第一责任,坚持生命至上、避险为要,明确灾害风险区域、避险对象、避险路线、避险安置场所,根据灾害预报预警和上级指令,快速果断组织群众紧急避险安置;组织协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投入紧急避险和抢险救援,应急力量无法满足需要时及时向孝义街道办事处请求支援;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按规定收集上报灾情和避险安置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

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防汛紧急避险专班、统筹协调辖区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防汛紧急避险专班下设防汛紧急避险专班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史建军担任办公室主任,设立8个工作组。防汛紧急避险专班办公室、防汛紧急避险专班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8,工作组构成及职责见附件9,指挥部见附件10。

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有关单位协同做好紧急避险安置,预置、调度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投入紧急避险安置和抢险救援,根据需要向上级请求支援;下达紧急避险相关通知、公告、指令,加强指挥调度和值班值守,按规定收集、报送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5.2 组织实施流程

(1)预报报警。根据市气象局、水利局、资源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等部门的监测预报情况,及时发布暴雨、河道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预警信息。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涉及孝义街道办事处的村(社区)时,根据预警信息级别,立即组织人员监测研判辖区内雨情、水情、河谷上游来水、山体滑坡等灾害风险,通过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出灾害警报和紧急避险转移通知。

(2)紧急避险安置准备。发布灾害警报后,各村(社区)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保障人员快速到位,全员转入应急状态,启动相应的避险转移方案,避险组织人员、救援人员、保障人员、应急装备物资快速向避险转移现场集结。避险安置点开启,相关人员快速到位,先期做好接收安置准备。避险群众自行整理行装,做好准备,时间允许情况下,可携带家庭重要财物、养殖畜禽等,以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3)紧急避险行动。灾害警报发布后,避险群众即可自行紧急避险转移。避险群众自行转移确有困难,或者因灾造成电力、通讯、交通中断等情况,各村(社区)开展集中避险转移, 各村(社区)组织调用必要的交通工具,将群众快速转运到安全区域或集中安置点。村(社区)要落实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脆弱群体的“一对一”转移避险措施,健全逐人落实、逐户对接的安全转移机制,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群众依法实施强制避险转移。

(4)转移安置。人员已经全部避险撤出的危险区域,村(社区)及时设置警戒线、轮班值守等安全管控措施,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避险群众无法就近安置或需要跨地区安置的,上报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协调相对较近的避险场所接收安置避险群众,按照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做好避险转移安置工作。

(5)及时报告信息。避险转移组织单位要实时掌握转移群众动态情况,各村、包村(社区)负责人等负责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灾情、险情、避险转移人数、集中安置人数等信息要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重大灾情或人员伤亡情况可以直接向巩义市相关部门报告,严防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6 保障措施

6.1 避险运输保障

加强紧急避险交通运输协调保障,科学配置、使用办事处紧急避险运输力量,形成顺畅、有序、联动、高效的应急运输保障体系,确保紧急避险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避险。孝义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根据设计紧急避险路线,开辟便捷避险道路,拟制紧急避险交通运输保障方案,提高紧急避险的运输能力。派出所、运输部门等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保障的组织实施,避险转移路线中断时,由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专班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快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6.2 转移安置治安保障

(1)危险区域管理。孝义街道办事处成立有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加强对群众转出的村庄、场所等危险区域封闭式管理制度,采取贴封条、设置警戒线、设置警示标识等方式,疏散、劝离涉险群众,确保危险区域内无人逗留。安排专人设卡值守,开展不间断安全巡护巡查,严防发生次生灾害。

(2)安置场所管理。孝义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建立转移安置点分包责任制,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划片包干,派出所、安监办、社会综治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卫生院等有关部门直接参与。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灾害转移安置政策,规范安置资金拨付、发放和使用,建立有完善的安置点管理制度,安置点管理单位负责场所运行保障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五有”要求。

(3)社会秩序管理。各村(社区)加强避险安置区域安全管护和治安秩序管理,社会综治中心或派出所关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监控和防范群众不听劝阻、不服从统一管理、擅自冒险返回危险区域等行为,防范应对群众性安全事件,维护避险安置区域社会秩序。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主动配合做好治安维护工作,自觉遵守有关制度规定,不主动冒险、涉险。

6.3 应急力量保障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干部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建立有紧急避险应急指挥员队伍和灾害信息员队伍。每年向应急局、消防救援队、水利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邀请专业人员指导培训办事处、村(社区)两级的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孝义街道办事处建立有紧急避险安置应急队伍和村级兼职紧急避险安置应急队伍,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孝义街道办事处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办事处村(社区)两级配备有避险转移所需装备物资,增强避险转移和群众救援实效。孝义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队伍情况表见附件 4。

6.4 安置生活保障

孝义街道办事处将防汛紧急避险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负担防汛紧急避险安置所需资金。储备或协议代储棉衣、棉被、简易床、日用品等转移安置生活保障物资,确保能够保证安置群众生活物资充足。孝义街道办事处供水、供电、通信等单位制定紧急避险保障方案,保证紧急避险人员能生活、能防护,要做到有卫生水源,有较好的供电、通信等设施。确保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 能够做到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要求。孝义街道办事处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

6.5 医疗卫生保障

孝义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负责做好医疗设施装备、药品的储备工作,同时协调好各村(社区)卫生室医疗卫生队伍,做好避险安置群众医疗救助、心理疏导抚慰、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抓好卫生防疫,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保障物资供应,对受灾地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消杀,强化防疫预防和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加强自我防护、保持个人和公共空间卫生,避免病源滋生传播,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当医疗卫生力量无法满足时,向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向上级卫健委请求支援。

7 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结束

7.1 解除应急状态

洪涝灾害结束后,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要组织综合会商研判,确认灾害影响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由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专班宣布防汛紧急避险应急结束,灾害发生地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7.2 回迁安全评估

洪涝灾害结束后,相关部门对回迁区域内的道路、房屋及地质灾害等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对发现问题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统筹协调设计施工单位会商,在综合分析、科学研判基础上,制定和实施除险加固方案,对因洪水浸泡不能居住的房屋,孝义街道办事处积极落实市政府制定的过渡期安置政策,保证受灾群众有安全住所。在组织相关部门对回迁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后,保证回迁群众居住生活环境卫生安全。

7.3 下达回迁指令

经评估或验收可以安全返回的,在市政府下达避险回迁指令后和避险撤出区域解除安全管控后,孝义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区)负责组织集中安置群众有序回迁,分散安置群众自行返回原住地。

8 紧急避险安置工作责任

孝义街道办事处紧急避险安置工作建立了办事处领导包村(社区)、村干部包组、村两委包户的紧急避险安置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灾害防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把各项灾害防御措施落实落细。城市管理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人居环境治理中心、派出所、中心校、孝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电所、等有关行业部门要结合防汛紧急避险职责,加强本行业、本系统或本部门应对防汛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专班负责编制完善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并结合预案开展桌面推演、实操实训等演练,检验指挥统筹、救援协调、快速响应等应急处置能力。各村(社区)和有关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制定本级、本单位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明确转移避险责任、转移对象、转移路线、避险转移安置点等具体事项,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或模拟演习,发动群众和相关单位广泛参与,切实提高群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建立健全紧急避险督导检查机制,成立防汛紧急避险专班督导组,严查有关部门、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查纠整改发现的问题不足,不断改进,持续提高。对因人员紧急避险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力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9 预案管理

9.1 宣传培训

(1)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专班办公室应采取多种形式对预案内容进行宣传。

(2)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专班办公室制定预案培训大纲或培训计划,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9.2 预案修订

(1)孝义街道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专班办公室应根据防汛形势的变化、预案演练和处置中发现的问题,定期或适时修订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修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已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过时或失效的;

⑥在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