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91万元(预财农综[2022]35号),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3年省级衔接资金项目
1.实施地点:小关镇、竹林镇、大峪沟镇、河洛镇、站街镇、西村镇、鲁庄镇、涉村镇、夹津口镇
2.建设内容:基础设施类:村组道路、生产道路、安全饮水、农田水利等;产业扶贫类: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游配套道路。
3.资金预算:991万元
4.资金来源:省级资金
5.绩效目标:通过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脱贫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脱贫户收入。
6.建设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7.招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上。
8.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巩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赵路明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郑州市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7185453
巩义市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4353549 1383856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