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拨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8万元,现将项目具体实施公示如下:
一、2022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实施地点:米河镇、新中镇、小关镇、竹林镇、大峪沟镇、河洛镇、站街镇、康店镇、北山口镇、西村镇、芝田镇、回郭镇、鲁庄镇、涉村镇、夹津口镇
2.建设内容:基础设施类:村组道路;产业扶贫类:乡村游配套道路;对2022年巩义市出省就业务工的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进行补贴
3.投资预算:148万元
4.资金来源:省级
5.绩效目标:通过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脱贫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脱贫户收入。跨省补贴帮助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6.建设期限: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7.招投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上。
8.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巩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赵路明
监督电话: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0371—65919535
郑州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0371—67185453
巩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监督电话 0371--6435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