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6万元(豫财农综[2021]26号)。
一、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实施地点:新中镇、大峪沟镇、鲁庄镇、夹津口镇
2.建设内容:基础设施类:村组道路;产业扶贫类:乡村游配套道路。
3.投资预算:446万元
4.资金来源:省级资金
5.绩效目标:通过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脱贫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脱贫户收入。
6.招投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上。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 12317
河南省扶贫办监督电话 0371—65919535
郑州市扶贫办监督电话 0371—67185453
巩义市扶贫办监督电话 0371—64353549
1383856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