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08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5年县级衔接资金
1.实施地点:米河镇、新中镇、小关镇、竹林镇、大峪沟镇、河洛镇、站街镇、康店镇、北山口镇、西村镇、芝田镇、回郭镇、鲁庄镇、涉村镇、夹津口镇
2.建设内容:基础设施类;村组道路;生产发展类;乡村游配套道路。
3.投资预算:3833万元
4.资金来源:县级衔接资金
5.绩效目标:通过基础设施项目和生产发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脱贫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脱贫户收入。
6.建设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7.招投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上。
8.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巩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赵路明
二、2025年巩义市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1.实施地点:米河镇、新中镇、小关镇、竹林镇、大峪沟镇、河洛镇、站街镇、康店镇、北山口镇、西村镇、芝田镇、回郭镇、鲁庄镇、涉村镇、夹津口镇
2.建设内容:基础设施类:村组道路;生产发展类:乡村游配套道路。
3.投资预算:75万元
4.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5.绩效目标:通过基础设施项目和生产发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脱贫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脱贫户收入。
6.建设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7.招投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上。
8.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巩义市组织部驻村办 张一民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郑州市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7185453
巩义市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4353549 1383856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