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巩义市有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1个(为湖库型),地下水水源1个。
(一)监测点位
1.地表水水源: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2.地下水水源:在抽水井采样。
(二)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2.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3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地表水水源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二)地下水水源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一)地表水水源
1个地表水水源除总氮外,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二)地下水水源
1个地下水水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