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你单位报送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设置地点
巩义市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于巩义市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东南驻驾河东沟渠上,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14.01″、北纬34°47′2.8284″,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尾水通过管道排入驻驾河东沟,沿驻驾河东沟进入东泗河,流经3.1km后汇入伊洛河,汇入口所属水功能区为洛河巩义过渡区(水质目标为Ⅳ类)。
二、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要求
巩义市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主要排放经处理后的生产和生活废水,废水排放量不超过79932吨/年(266.44吨/日,年排放300天),排放浓度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2一级标准和表4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不超过40毫克/升、氨氮不超过3.0(5.0)毫克/升。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化学需氧量不超过2.9815吨/年、氨氮不超过0.2374吨/年。
三、水环境保护要求
1.你单位要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设立明显标示牌,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监测信息。
2.你单位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随着环保治理目标的提升,应进一步加强提质提标改造,减少对下游的影响。
3.你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管理。该入河排污口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四、特别情况下对排污的限制
1.你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要建立应急机构,负责应急事故的组织、联系与处理等工作,加强事故应急监测,并将调查和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保护伊洛河水质安全。
2.当排水可能或已经导致水功能区水质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应限制排放。
五、其他要求
1.该入河排污口正式投入使用前应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本次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若排放位置、排放方式以及排放量、排放污染负荷等事项发生重大改变,需重新申请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