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406/2024-0000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 污染综合防治
  • 2024-07-05
  • 2024-07-05
关于对《巩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补充说明

2022年12月31日,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巩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巩政办〔2022〕47号)(以下简称《区划方案》),有效控制了噪声污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高了城市噪声管理水平,为促进声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了引导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和《郑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巩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评估。按照评估意见,现对《巩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补充说明如下:

一、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

由于《区划方案》中部分区域边界描述不够清晰。为方便使用,更新部分边界描述,边界位置不变。更新后各区块边界见附件1。

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有关规定,3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的生活小区,根据与生产现场的距离和环境噪声现状水平,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二、4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

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有关规定,将道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交通干线边界线为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线。

4a类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乡村声环境质量管理要求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乡村区域声环境质量按以下标准执行:

①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②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③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④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⑤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照GB/T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明确解释单位

《巩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巩政办〔2022〕47号)及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巩义市1类、2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

类别

区域编号

面积(km2

区域范围

1类区

1-1

18.494

东至S235省道西至石河路北至诗圣大道、嵩山路、伏羲路连线,南至杜甫路。

1-2

1.563

东至富源路,西至西陵北巷北至人民路和平路、中原西路连线,南至杜甫路和平路、和义路、杜甫路连线

1-3

0.442

东至017乡道西至永安路北至众恒福利院南边界南至后泉沟村北村界

1-4

2.681

东至货场路、新兴路、桐本路连线,西至交通路、北至陇海铁路富源路连线、北至人民路和平路、中原西路连线

1-5

0.336

东至白沙路西至连霍高速北至西沟村北侧沿线南至巩义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侧边界

1-6

1.389

东至唐三彩路与郑西铁路合围区域西至嵩山路北至君道路南至京师杜甫公学北侧沿线

1类功能区合计

24.9平方公里

2类区

2-1

3.523

东至石河路西至伊洛河北至S312南至连霍高速伊洛河大桥连线

2-2

4.117

东至石河路西至伊洛河北至连霍高速南至陇海铁路沿线

2-3

9.792

东至永安路杜甫路、西陵北巷交通路连线,西至康芝路北至陇海铁路沿线南至后泉沟村北侧村界沿线

2-4

10.94

东至S235、西至石河路、北至连霍高速、南至诗圣大道。

2-5

2.103

东至S235西至嵩山路北至诗圣大道、南至至站前街、唐三彩路、伏羲路、和谐路、紫荆路沿线

2-6

2.694

东至滨河路西至桐本路北至石河路、南至杜甫路。

2-7

2.401

东至豫联产业集聚区西侧沿线、西至S235、北至连霍高速、南至诗圣大道。

2-8

1.467

东至S235、西至唐三彩路、北至新兴路、南至巩义客运东站北侧边界

2-9

10.07

东至人民东路西至创业大道北至310国道人民路沿线,南至郑西铁路。

2-10

19.71

东至焦桐高速西至永安路北至杜甫路南至G310沿线

2-11

5.764

东至工业示范区西侧沿线,西至北石村东侧沿线,北至北石河南至S314

2类功能区合计

72.58平方公里

3类区

3-1

3.612

东至永安路西至芝田镇益家窝村东村界北至水泉沟村南村界南至芝田镇实验小学北侧边界

3-2

1.758

东至礼泉村西村界西至寺沟村东村界北至杨岭村南村界南至杜甫陵园北侧边界

3-3

9.015

东至中环东路西至陇海线北至北胡坡村南村界南至岳岭村北村界

3-4

16.28

东至寨沟村西村界西至回郭镇客运站东侧边界北至李邵村南村界南至郑西铁路。

3-5

3.675

东至上窑村西村界西至喂庄村东村界南至罗口村北村界北至山川村南村界

3-6

2.051

东至王家沟西村界西至焦桐高速南至中原西路北至汪老沟村南村界

3类功能区合计

36.39平方公里

总共合计

133.9平方公里

 

 


相关文件
  •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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