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相关科室、各执法中队:
为扎实做好2024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及我市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局属各单位、相关科室、各执法中队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水环境风险防范,坚持水环境问题排查常态化,避免汛期河流和饮用水源地水质明显恶化,坚决守住水环境质量低线。本周内,各执法中队要在本辖区集中开展一次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排水企业和畜禽养殖场等,并坚持贯穿整个汛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二是继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汛期期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各执法中队要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和车辆,加密巡查频次,切实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尾矿库、涉水排污企业等涉水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有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障全市水环境质量整体稳定。
三是密切关注河流出境断面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监测站要加强对河流断面、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预警预报,加密监测频次,安排专人密切关注伊洛河七里铺出境断面河流水质、水量变化,强化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发现水质异常及时通报水科、相关执法中队排查原因,同时报告局应急指挥部和总值班室进行处置。各执法中队要加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伊洛河、汜水河及其支流和各类排污沟渠的巡查,密切关注饮用水源地和河流水质、水量变化,一旦发现水质呈恶化趋势,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处置;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局应急指挥部和总值班室进行处理。
四是妥善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各执法中队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汛期的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备勤人员通讯畅通。如遇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应急管理科和局总值班室,并按照“五个第一时间"和各自职能迅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是扎实做好水污染联防联控。环境监测站、水生态环境科要加强与市水利、黄河河务、水文监测及伊洛河上游城市生态环境部门间沟通,建立水污染联防联控和信息通报机制,及时互通河流水文、水质信息,严防发生跨界水污染事件。
六是做好汛期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调度。各执法中队应于5月10日下午5点前,报送本辖区汛期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表。10月12日前,报送2024年汛期水环境监管情况及汛期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表。
联系人:白晓璐 电话:64388403
电子邮箱:gyswrfz@163.com
附表:汛期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表
2024年5月9日
附表:
汛期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表
执法中队:
序号 | 风险源排查整治情况 | 河流水质异常情况 | |||||||||
排查数 | 发现问题数 | 完成整治数 | 河流名称 | 断面名称 | 是否发现水质恶化趋势(是/否) | 水质异常描述 | 采取应对措施 | ||||
污水处理厂(个) | 涉水排污企业(个) | 沿河畜禽养殖场(个) | 闸坝、坑塘、沟渠(个) | ||||||||
备注:河流水质检查可关注水质自动站及现场巡河情况,如正常实行问题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