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巩政办〔2021〕16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结合巩义实际,对全市已经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开展了梳理,现将梳理后的《巩义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2024年)》和《巩义市取消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予以公布。请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1.巩义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2024年)
2.巩义市取消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