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553/2025-00087
  • 巩义市民政局
  • 残疾人
  • 2023-12-16
  • 2023-12-31
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的通知

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民政局,各开发区、区县(市) 残联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落实《民政部 财 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  ( 民 发〔2022〕79 号 ) 中 “强化数据比对与动态复核”相关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工 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工作

各区县 (市) 民政部门、残联和乡镇 (街道) 应每月在补贴 发放前开展一次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比对。各区县 (市) 民政部 门负责比对残疾人退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等经济状况变 化情况;残联负责比对残疾人证迁出、过期、冻结、注销等残疾 人证状态变化情况。各区县 (市) 民政部门和残联每月还应对殡 葬火化人员信息、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人员信息、孤儿和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人员信息开展数据比对。各区县 (市) 民政部门和残 联应会同卫健、公安、司法等部门,并通过入户走访、视频查看 等方式进行生存验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集中复核,集中复 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在监狱 服刑和户籍迁移等情况。全员集中复核工作应于每年 11 月底前 完成,并将集中复核情况书面报告市民政局和市残联。

二、完善补贴停发与资金追缴工作机制

在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中,发现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形应及 时通报区县 (市) 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及时停止补贴发放。需 要进行资金追缴的,应及时通知乡镇 (街道) 进行资金追缴,乡 镇 (街道) 一般应在 3 个月内完成资金追缴工作。资金追缴完成 后,乡镇 (街道) 及时将追缴信息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 息系统”,并将退款凭证上传至 “电子档案”。

三、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各级各部门在进行数据共享和数据比对的过程中应注重保 护残疾人隐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做好数据安全防护,确保数据安全。要将数据安全管理理念贯穿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全过程。 要做到“专人专责”,坚决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网络和电子 设备进行数据传输和信息比对工作。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