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社保待遇领取人员:
春华秋实,岁月更迭。为保障您的社保待遇能够持续、安全、准时发放,我们温馨提示请认证时间即将到期的待遇领取人员及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这既是对社保基金的安全负责,更是守护您个人权益的重要举措。
一、请您知晓:认证范围
在巩义市社保经办机构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具体包括:
(一)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三)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
(四)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
(五)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二、请您注意:认证周期
(一)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
(二)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
(三)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
三、认证方式很便捷,总有一款适合您
(一)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认证
为本人认证: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社保资格认证”→“前往认证”→“本人认证” →“前往认证”→“同意并验证”→“人脸识别”,显示认证成功即可。
为他人认证: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社保资格认证”→“前往认证”→“为他人认证” →“查看上次认证结果”→ “前往认证”→“同意并验证”→“人脸识别”,显示认证成功即可。
(二)微信 “河南社保”公众号认证(可为本人认证,也可为他人认证)
微信搜索“河南社保”公众号,点击关注。关注后点击“发消息”→“我要办理”→“资格认证”→“免登录认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人脸比对后显示认证成功即可。
(三)境外居住人员,可通过“中国领事”APP进行线上自助认证。
四、温馨提示
(一)请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相互告知,务必在认证周期内完成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根据相关要求,对超期未认证人员将暂停发放社保待遇。
(二)企业职工、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因认证超期引起的待遇暂停,当月25日前完成认证的,次月恢复和补发;当月25日(包含25日)后完成认证的,第三个月恢复和补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因认证超期引起的待遇暂停,当月10日前完成认证的,当月恢复和补发;当月10日(包含10日)后完成认证的,次月恢复和补发。
(三)在认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就近社保服务机构咨询办理。
巩义市政务中心二楼社保专区: 0371-69580319
米河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339646
新中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184886
小关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441060
竹林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460483
大峪沟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057833
河洛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151205
站街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429333
康店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324023
西村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85611333
芝田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133833
回郭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238976
鲁庄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439260
夹津口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228333
涉村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086926
孝义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 0371-56907028
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 0371-64134525
紫荆路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0371-64319906
杜甫路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0371-64594333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0371-64581890
青龙山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 0371-64126548
最后,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社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愿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巩义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