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网友“Wdy”提问:我是一名退休工人,今年68岁。最近左手旧伤复发,医生说是当年工伤留下的后遗症,建议手术。我已经退休多年,想问一下,还能按工伤报销医疗费吗?
答: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此,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有权申请报销。
如果退休前单位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前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原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