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8号)文件精神,按照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对申报技能提升的参保职工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共有11名参保职工符合补贴条件。按照文件要求,现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8日。
公示期内对补贴条件有异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反映情况。0371-695801130371-69580222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