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289/2025-00133
  •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创业,创业
  • 2025-10-09
  • 2025-10-09
郑州市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政策调整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郑州市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列人员: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郑州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郑州户籍的返乡入乡农民工(以下简称“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二、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高校毕业生身份人员按要求提交毕业证书,不再另外提供学历认证报告。退役军人身份人员提供退役军人证件等相应身份证明材料。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二)工资支付凭证

返乡入乡农民工应当提供企业近6个月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不再另外提供不少于3名员工的员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统一使用《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不再使用《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人员信息核查表》。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