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强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人社〔2021〕8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二、政策标准
按新招用员工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为巩义的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网上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提出申请。
(二)审核。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请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至申请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四、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4新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7新吸纳就业人员参加社保名单
8新吸纳就业人员工资发放记账凭证或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
注: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时间
相关企业随到随办
六、联系电话
巩义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69580015
(东区行政东街6号人社局南楼大厅1号窗口)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