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核准,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要求,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1、单位名称:巩义市西村镇天使之舞艺术培训中心
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181092271229X
法定代表人:尹晶晶
地址:巩义市西村镇永安南路
注销日期:2023年11月23日
2、单位名称:巩义市米河镇海燕艺术中心
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181083455771D
法定代表人:李艳娜
地址:巩义市米河镇行政路中段
注销日期: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