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核准,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要求,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单位名称:巩义新华路街道钢厂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1813954031450
变更事项: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
变更前:赵良超 内科、中医内科
变更后:梁建伟 内科、口腔科、中医科;内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变更日期: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