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核准,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要求,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1、单位名称:巩义刘冬霞诊所
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181MJY3748045
变更事项:名称、住所
变更前:巩义冬霞诊所、巩义市光明路12号
变更后:巩义刘冬霞诊所、巩义市光明路10号
变更日期:2025年4月24日
2、单位名称:巩义新华路街道桐本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18139540245X5
变更事项:业务范围、住所
变更前:妇科、中医内科、内科 巩义市桐本北路165-8号
变更后:中医内科、内科 巩义市人民路28号
变更日期:2025年4月27日
3、单位名称:巩义市豫西抗日根据地纪念馆
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181052263718L
变更事项:法定代表人
变更前:张峰
变更后:张东升
变更日期: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