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道保护,防范化解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风险,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报备与审批程序。各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涉及开挖、钻探、顶进等可能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开工前的管线查询、安全交底和施工保护方案报备(审批)制度。未与相关燃气企业确认施工区域地下燃气管线情况、未制定并落实有效保护措施的,一律不得施工。
二、强化巡查监护与现场管理。各管道燃气公司要立即对所属燃气管网,特别是位于施工活跃区域、交叉施工地段的管线进行重点巡查,增设、完善地面警示标识。严格执行第三方施工动态监控机制,对已发现的可能影响管线的施工项目,必须指派专人进行全程现场安全监护,指导、监督施工单位落实保护措施。
三、深化宣传教育与信息沟通。各管道燃气公司要联合各镇(街道),广泛利用多种渠道,向村(社区)、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居民群众宣传保护燃气管道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施工前必须联系燃气公司进行现场标识、制定保护方案的基本要求。建立畅通的信息通报机制,确保施工信息、风险预警能够及时传递、快速响应。
四、完善应急预案与联动处置。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燃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应急人员、物资、设备随时处于备勤状态。一旦发生或发现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安全的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并按照程序迅速报告,实现高效联动、科学处置,严防事态扩大。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请各镇(街道)、各管道燃气公司务必高度重视,以此次事件为戒,立即部署行动、迅速自查整改,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全面加强第三方施工期间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工作,共同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特此函告。
巩义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