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交通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维护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正常秩序,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巩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巩义市交通建设领域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巩交〔2022〕48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22年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对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10%。
(二)检查内容
1、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关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关键环节。
2、对已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需进行合同履约情况检查。重点关注合同签订、履约担保办理情况、人员到岗履职、机械设备配备、工期进展、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是否存在标后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项目、检查人员。检查项目从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从巩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人,随机抽取人员属于法定回避情形的,及时予以调整,并另行随机抽取。
2、检查方式。检查人员按照巩义市交通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内容,通过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电子检查等方式进行。
3、结果公开。检查人员要及时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形成监督检查表,并在检查完 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过巩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是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重要手段,开展检查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落实监管工作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并于12月10日前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12月16日前完成检查,12月20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形成监督检查表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