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1 | 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监督检查 | 1、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情况;2、内部管理情况;3、收案登记情况;4、档案管理情况;5、队伍建设情况。 | 全市律师事务所 | 以实地核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 | 巩义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第六章;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七章;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章;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
2 | 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 1、基层法律服务所地址是否与备案地址相符;2、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是否变更;3、执业场所是否达到规定要求;4、代理案件档案是否规范;5、人员管理是否有托管现象。 | 全市法律服务所 | 以实地核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 | 巩义市司法局 | 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六章 |
3 | 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行政检查 | 1、制度建设情况;2、内部管理情况3、执业数质量情况;4、档案管理情况;5、队伍建设情况 |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 | 以实地核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 | 巩义市司法局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3.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4.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5.《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