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办《关于印发2024年巩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巩双随机办〔2024〕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现将《巩义市商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3月28日
巩义市商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2024年巩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巩双随机办〔2024〕1号)要求,现制定我市商务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组成
(一)抽查对象
每次抽查对象从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二)抽查人员组成
每次抽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人。
三、抽查事项及比例
抽查对象原则上不低于抽查对象库总数的10%。对信用良好的行业领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抽查比例、频次,尽可能避免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频次。具体比例、频次由各有关科室确定。
四、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果信息原则上在抽查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好信息归集和共享公示工作。
五、其他要求
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填写抽查情况记录表,包括但不限于被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处理意见等信息,并由被检对象现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