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289/2024-00137
  •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
  • 2024-03-26
  • 2024-03-26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为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查对象

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务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一金三制”制度。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

从检查企业对象库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次数。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随机抽查原则上不少于5%的比例),并根据本地客观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行动。

(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运用。

对有违法记录的单位要实施重点抽查,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理处罚力度,并将查处结果统一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予以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列为建筑市场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1年。

三、其他要求

检查组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以及《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抽查事项、比例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真正落实到实处。

2024年3月26日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