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管道直饮水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9 发布机构:巩义市人民政府

一、起草背景

随着近年来我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城市发展规模、工商业发展业态、民生保障发展需求等均呈现出了新的发展特点和需求。推进城市“分质供水、优水优用”,实现管道直饮水入户普及,既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生活需求,也提升了城市的软实力和现代化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管道直饮水不仅能提高饮水的质量,满足群众对高品质饮用水的需求,还可以节约水资源。为了推广并加强管道直饮水的使用,国家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管道直饮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中,明确规定了管道直饮水的水质标准,以及管道直饮水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实施供水保障工程。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使居民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需求持续稳步增长,为此,做好集中式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探索集中式供水新模式已迫在眉睫。

三、推动我市直饮水建设的必要性

(一)满足群众需求。人们对高品质饮水需求在不断提升,传统自来水相对口感稍逊,加上末梢管网老旧,二次供水等中间环节可能导致二次污染,分质供水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达到优质直饮标准,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饮水需求。

(二)技术成熟。国家层面出台有管道直饮水标准、中小学直饮水技术标准,水质标准等技术规范。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范围内,在厦门、烟台、长沙,湖南省宁乡县、河南省叶县、西华县、鹿邑县等40余市、县,已投入运营直饮水项目。

(三)更加经济和节约资源。从投资层面分质供水保留自来水设施,避免城市管网全面改造,投资小见效快,能够分片区分步骤实施,更符合城市的实际情况。从价格层面以三口之家为例,全年使用管道直饮水价格费用低于家用净水器耗材更换费及桶装水费用,分质供水既满足居民健康又是惠民之举。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原则

1. 政府引导,企业实施。管道直饮水建设管理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定价、用户自愿、有偿使用的原则稳步推进。

2. 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以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为工作重点,先期建设和实施改造配套管道直饮水系统。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提高管道直饮水普及率。

3. 加强监管,确保质量。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管道直饮水的设计要求、施工材料、设备系统、施工质量和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二)重点工作

通过两年时间,在市区建设数个直饮水试点区域,逐步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和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并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广。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特别是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公共建筑,率先建设和改造管道直饮水。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管道直饮水设施和自来水设施建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避免重复施工。具备条件的在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针对项目进度制定实施方案,可补充完善管道直饮水设计,同步配套建设,由建设单位和直饮水供水企业协商解决建设费用。对已建成的住宅和老旧小区等项目,应积极组织辖区管理单位、社区、建设单位、物业、业主协商直饮水建设问题,老旧小区改造应将管道直饮水纳入改造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质量管理。在管道直饮水系统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已审查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实施;管道直饮水设备、施工材料和制水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许可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机电设备质量和安装调试,确保施工工艺和安装满足要求。

(二)强化工程验收。管道直饮水系统建成且水质检测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按照验收标准、设计图纸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水质安全、供水正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强化水质监管。市卫健委会同市城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对管道直饮水水质不定期开展检测,可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在线监测系统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解读机关:巩义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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