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抓好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水利部站在国家层面从“强化履职尽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激励问责,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幸福河湖建设和宣传培训”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河南省从规范河湖长制健康运行,深化“河长+”机制建设,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开展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加强跨界河湖联防联控等方面进行了安排。
郑州市围绕“河湖美、责任明、问题清、机制活、基础实”的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省、郑州市相关决策部署,市河长办着手起草了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
二、起草依据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办〔2017〕37号);
《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省第5号总河长令);
《关于全面创建幸福河湖的决定》(郑州市第3号总河长令);
《关于创建幸福河湖的决定》(巩义市第1号总河长令)。
三、起草过程
为做好文件的起草工作,市河长办根据水利部、省河长办、郑州市河长办2023年度工作安排,认真查找我市河长制工作存在的短板,针对问题整治安排年度工作,形成了《要点》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征求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巩义市2023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四、主要内容
《要点》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总体要求:明确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国家、省、市决策安排,着力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并提出了“河湖美、责任明、问题清、机制活、基础实”的年度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共5部分22项工作,第一部分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对省级、市级、县级幸福河湖建设分别进行了安排,实现年度创建成功2个郑州市级幸福河湖、5个县级幸福河湖的目标。
第二部分强化河长履职,要求各级河长按照“市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镇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2次”的规定,定期开展巡河;按照下级河长向上级河长述职、上级河长对下级进行评价的原则,12月底前组织一次河长述职;健全完善河长批示交办问题与下级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河湖问题“三个清单”(问题、任务、责任)管理机制,有效促进河湖问题解决。
第三部分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推动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回头看”,常态化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加强黑臭水体的长期监管,推进城市污水提质增效,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年底前完成主要河流及重点湖库排污口80%溯源、50%整治目标;做好水质稳定达标工作,实现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推进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农膜回收处置率达到97%,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4%;开展水源涵养地建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大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
第四部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持续深入落实“两函十二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进一步深化完善河湖长述职、举报投诉处理、问题交办分办督办制度,推进河湖问题高效整治;健全“河长+”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媒体河长、民间河长、网格长、互联网、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河长工作交接机制,探索建立河湖长工作交接机制,明确交接时限、内容、方式,确保河长职责无缝对接、工作延续有序。
第五部分持续夯实基础工作,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完成东泗河、汜水河的健康评价工作,并在水利部全国河长制管理系统和省河长制系统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加强河湖长公示牌管理,10月底前完善河湖警长信息内容,推进“河长+警长”工作机制深化落实;持续深入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开展河长制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
保障措施:通过明查暗访、通报报告、加强督导、警示约谈、实施考核、财政罚款六条措施推动年度工作有效落实。
五、解读机关
巩义市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