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09 发布机构:巩义市人民政府

巩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巩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2024年6月27日,郑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国务院、省以及郑州市行动计划,编制了《巩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郑政〔2024〕8号)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全面提升市民对蓝天白云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考核的主要污染因子PM2.5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37天,完成上级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

四、主要内容

《巩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向好为核心,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发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巩义。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237天,完成上级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

(三)主要任务。主要包括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低碳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完善绿色运输体系;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大气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等八大方面,35项主要任务。

(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治理任务和保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部门监管和地方属地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严格督导考核,严格奖惩追责。实施全民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参与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五、涉及范围

《巩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用于巩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

六、其他解读事项

专有名词解释: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非甲烷总烃(NMHC)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解 读 人:赵海峰

联系电话:0371-64399151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