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1.关于《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平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按照《郑州市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实施方案》(郑政办〔2026〕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关于《方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郑州市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实施方案》(郑政办〔2026〕7号)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宣传发动、巡查防控、执法查处等措施,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有效减少环境污染,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三、主要内容
1.关于《方案》的政策要点是什么?
《方案》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烟花爆竹许可、燃放和销售要求,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2.关于烟花爆竹许可销售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许可销售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腊月二十七)至2月17日(正月初一);3月2日(正月十四)至3月3日(正月十五)。
3.关于燃放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燃放时间为2026年2月16日(除夕)早7时至2月17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2月17日(正月初一)早7时至23时;3月3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另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4.关于销售、燃放区域是怎样规定的?
北至连霍高速、西至洛滨路、南至巩城大道-望嵩路-北山口路-悦山路、东至S235合围区域内(含本路及道路两侧)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上述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以外的区域,禁止在学校、医院、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等场所及其周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5.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是怎样规定的?
一是《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的A级、B级等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二是双响炮、摔炮、湘30等超药量、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三是不定向火箭等燃放时主体升空的烟花爆竹;四是“三无”产品;五是其他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6.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一是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网和人群密集场所等投掷;二是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三是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四是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五是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乘坐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7.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健全烟花爆竹管理协调机制,明确各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宣传发动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规定,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联合打击非法违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强化重点时段巡逻监控,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处置工作。
四、涉及范围
(一)关于《方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通告适用于巩义市市域内。
(二)关于《方案》施行日期的规定?
本方案于2026年3月8日(正月二十)失效。
五、其他解读事项
注意事项: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六、解读机关
巩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解读人:王勋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371-6456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