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巩义市文广旅体局主要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
一、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1年5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57号),要求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对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距离及测量方法作出具体规定。2022年1月24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文旅市场〔2022〕3号)规定,河南各地新设立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幼儿园的距离不得少于200米;距离测量方法:娱乐场所与幼儿园距离的测量方法按两地之间的最近直线距离测定。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河南省文化旅游市场的快速发展,该规定已不能很好适应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与促进我省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健康有序发展不相协调。因此,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学校、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小距离及测量方法”进行了修订。2024年11月25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主要的修订过程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政策事项的落地实施,广泛调研了全国除河南省外的30个省市关于“学校、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小距离及测量方法”的典型经验。一是从最小距离事项来看,全国30个省市区中,河北、湖南等省市区均要求新设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距离学校、幼儿园的距离不低于200米。重庆市等省市区要求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距离学校不低于200米,距离幼儿园不低于100米;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城市地区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距离中小学、幼儿园距离不低于200米,农村(牧区)不低于150米;湖北省要求娱乐场所距离中小学、幼儿园不低于200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低于100米;云南省要求娱乐场所距离学校、幼儿园不低于150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低于200米。二是从距离测量方法来看,除广西壮族自治区采用建筑物外沿直线距离进行测量、上海市未公开测量方法外,其余大多数省份均采用了交通行走距离的测量方法。在此基础上,我省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措施。
三、内容解读
本《通知》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57 号)精神,结合河南省各地学校、幼儿园设立与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发展实际情况,注重可操作性,着力完善相关举措。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批标准距离不得少于200米。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文化和旅游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各地新设立以及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变更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学校、幼儿园的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二)规范标准距离测量方法。测量距离方法以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学校、幼儿园之间供人员日常通行最近出入口中心点之间的正常交通行走最短距离为准,交通行走距离测量路线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执行。不供人员日常通行的出入口(含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应急通道、消防通道等)除外。
(三)原有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