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09 发布机构: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修订背景

巩义市市长质量奖是巩义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在质量管理和运营绩效上成绩突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巩义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组织。现行的《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巩政文〔2019〕107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10月20日发布实施。自实施以来,全市共开展了三届市长质量奖评选,评选出11家市长质量奖。《办法》的实施,为促进我市质量强市工作和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标杆城市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2〕37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22〕26号)

三、修订内容

1.指导思想有所修改。对第一条增加了新内容:一是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述;二是增加“加快推进巩义社会主义现代化标杆城市建设”表述。

2.条款数量有所增加。增加了2条新内容,修改后共计31条。一是增加了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奖梯次培育机制(第十九条);二是增加了证后监管内容,要求获奖企业获奖后,持续开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配合开展质量强市工作,发挥质量奖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第二十九条)。

3.奖项设置有所更改。将“年度奖”更改为“每2年评选1届”,将“不超过5个”更改为“不超过5个(其中面向“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2个)”并注明了奖金金额10万。

4.秘书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在评选过程中,秘书处不仅要组建评审组,要同时组建监督组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5.申报条件对品牌优势突出企业倾斜。一是为“专精特新”企业至少2个获奖名额(第四条)。二是增加了对专利奖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的内容(第十三条)。

6.对限制性条款进行了微调。增加了对列入联合惩戒申报组织的限制和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限制条款。

7.对评定程序进一步完善。第十七条将“公告”修改为“信息发布”,并增加了自愿申报程序,要求申报组织将申报质量奖信息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取消了市长质量奖得分标准。将原有的“...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评分不得低于500分(含500分)...”进行了删除(第十五条)。

四、主要内容

全文共六章三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六条)。明确了评选市长质量奖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评选名额、评选周期、奖金和经费来源、评选原则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评委会设置、评委会秘书处设置、评委会主要职责、秘书处的主要职责、评审专家组成、评审组职责等。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明确了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的情形、市长质量奖评定的主要依据、市长质量奖评定程序、回避制度等。

第四章推广与应用(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明确了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的责任、示范引领方法等。

第五章经费及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条)。明确了市长质量奖奖金使用要求、市长质量奖有效期、撤销市长质量奖的情形、违反工作纪律处理等。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明确了实施时间。

五、政策问答

1.辖区内的组织申报市长质量奖应具备哪些条件?

(1)在巩义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3年以上。

(2)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1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营绩效和作出突出社会贡献(提供包含3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创新能力、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省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质量基础(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稳固,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商标、品牌、省级以上专利奖等荣誉和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程质量奖等称号的组织可优先推荐申报。

(5)获得所在镇(街道)推荐。

2.近3年内有哪些情况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节能减排等政策。

(2)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获得。

(3)发生质量、安全、环境等责任事故。

(4)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出口产品发生因质量问题导致国外索赔、退货、通报调查,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被证实的。

(5)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亏损。

(6)出现严重失信行为且依法被相关组织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参加市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8)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处理的。

3.哪些情形将撤销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

(1)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市长质量奖。

(2)在获奖有效期内发生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较大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3)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4)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