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了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规范开展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工作,根据《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2024—2026年)》(郑政办〔2024〕51号),郑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研究制定了《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2024年10月14日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的通知》(郑政办〔2024〕51号)。
三、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 总则
包含实施细则制定根据、目的及资金保障。
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根据年度财政科技专项预算确定拨付额度。
(二)第二章 支持对象、条件、方式和标准
1.支持对象:首次认定:自注册成立起第一次通过认定的企业。重新认定:再次通过认定的企业。条件: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2.奖补方式:
首次认定:阶梯式奖补。销售收入≤500万元:5万元; 500万元<销售收入≤2000万元:10万元; 2000万元<销售收入≤1亿元:15万元; 销售收入>1亿元:20万元。
重新认定:每家企业5万元。
3. 资金保障方式:
市属开发区、市辖区:市级财政保障;
县(市):市财政与县(市)财政按3:7比例分担。
4.兑现方式:分三个年度兑现。
(三)第三章 申请程序
1.申报范围确认:确认是否符合2024-2026年度首次或重新认定企业。
2.系统注册与填报:在“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并填写《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
3.初审推荐:市属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并报送推荐汇总表。
4.资金拨付:市科技局审核后拨付奖补资金。
(四)第四章 资金使用及管理
1.资金用途:支持企业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监督管理:企业需参加相关统计及运行情况登记,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
3.违规处理: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单位,采取停止拨款、取消资格等措施加以处理。
(五)第五章 附则
1.解释权:由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郑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2.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4-2026年度首次及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