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巩义市分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1807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84万元,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3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巩义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国家政策相关规定,结合项目批准情况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巩义市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配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 大峪沟镇和沟等镇村等 | 道路建设等项目 | 1072 |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
2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 大峪沟镇和沟等镇村等 | 道路建设等项目 | 723 |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
3 | 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 芝田镇喂庄村 | 养殖业配套道路建设 | 12 | 市委统战部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巩义市财政局联系方式:纪检监察室电话69580628
农业农村科电话6436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