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巩义市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8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3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5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巩义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国家政策相关规定,结合项目批准情况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巩义市2024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配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 西村镇车元村等 | 村组道路建设等 | 453 | 巩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
2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 米河镇小里河村等 | 产业发展等 | 395 | 巩义市乡 村振兴服 务中心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巩义市财政局联系方式:纪检监察室电话69580628
农业农村科电话6436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