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巩义市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58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1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3万元。
二、分配原则
巩义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 | 小关镇南岭新村等镇村 | 镇村基础设施、产业项目等 | 2658 |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2 | 2025年国有巩义林场嵩山营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国有巩义林场 | 基础设施建设 | 100 | 林业局 |
经巩义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国家政策相关规定,结合项目批准情况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联系方式:纪检监察室电话69580628
农业农村科电话6436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