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和省人社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民航河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4月至2025年12月巩义市在建工程项目已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联系人:吕亚非 张蕊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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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