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513724X/2026-00037
  • 巩义市农业农村局
  • 公告
  • 2026-06-03
  • 2026-06-03
巩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巩义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专班租用社会车辆项目询价流标及重新开标公告

巩义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专班租用社会车辆项目原询价报名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3日10:00。截至原定截止开标时间,本项目有效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法定开标条件,本次项目予以流标。

为保障巩义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现对本项目重新公开询价,重新明确报名、开标时间及相关要求,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申报。本公告为项目最新有效公告,此前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巩义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专班租用社会车辆项目

采 购 人:巩义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标准:租用两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发票价格18万元以内(不含购置税和其他相关费用),车辆产权需登记在供应商公司名下。

项目预算:每辆车每月5000元(含充电费用),两辆车三个月总预算共计30000元。

服务期限: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9月8日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新能源车辆裸车价值需在18万元以下,具备合法有效的行驶证,足额购买车辆保险,承担车辆充电费用;车辆登记在供应商公司名下,车况完好,无重大事故、重大维修及泡水、火烧记录,可完全满足公务出行使用需求。

三、参与询价资格及文件要求

本次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并提交以下加盖企业公章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汽车租赁、车辆服务等相关内容;

2.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及配套车辆设备的相关承诺;

3.规范填写并加盖公章的项目报价表;

四、询价评审规则

1.采购人组建专项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核,资料不全、资质不符者,直接取消参选资格;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限额的,按废标处理。

2.资料审核合格、报价合规、资质齐全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有效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在车况、车辆质量、服务条件一致前提下,按低价优先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

3.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采购人有权开展资格及成本复核,供应商无法合理解释成本的,作废标处理,杜绝恶意低价竞标。

4.最终中选结果将在巩义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公示公告。

五、重新报价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

1.文件提交地点:巩义市农业农村局四楼402室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11:00

3.现场开标时间:2026年6月4日11:00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一律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巩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巩义市嵩山路120号

联系人:刘超君

联系电话:0371-69589782

特此公告。



巩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日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