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见习单位建设,促进更多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创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5〕3号)文件规定,按照单位申请、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公示认定等环节,拟认定巩义市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为就业见习单位,同时取消巩义市人民法院就业见习单位资格。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拨打举报电话69580066反映情况,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