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林业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豫绿办〔2026〕4号)部署要求,结合《巩义市财政局关于林业局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专项资金事项的审核建议》(经建〔2026〕360号),我局拟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普查经费控制在10万元以内。现对“巩义市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询价要求
1. 项目名称:巩义市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
2. 采购需求:按照省、市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技术方案和相关要求,对巩义市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资源开展全面普查,包括但不限于外业调查、内业整理、数据录入、信息建档、成果编制、制作古树保护牌并悬挂等工作,形成符合上级验收要求的普查成果。项目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
3. 最高限价: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中标后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后报价。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普查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止。
5. 合同签订:成交单位须与巩义市林业局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关于第三次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技术规程、质量标准和成果要求,并通过上级验收。
7.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须包含林业调查、林业资源监测、园林绿化、古树名木保护或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
2. 资质或经验要求:具有古树名木普查、林业资源调查或类似项目经验(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古树名木普查或林业资源调查类似项目经验(提供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代表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公章)。
三、询价流程及成交原则
1. 资格审查:询价小组将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参与报价资格。
2. 报价评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 成交原则:在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在预算限额内的有效报价单位中,按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本项目成交单位。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由询价小组根据类似项目业绩、技术方案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4. 结果公布:成交结果将在巩义市林业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 提交地点:巩义市林业局311室
2.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0:00
3.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8日10:00
4. 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81864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