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粮食生产安全,市农委近期将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种植的小麦统一开展“一喷三防”作业,由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提供杀虫剂15%氟氯·吡虫啉、杀菌剂30%己唑醇、磷酸二氢钾、芸苔素内酯及飞防服务(以下简称“飞防”),重点防治小麦中后期主要病虫害白粉病、条锈病、赤霉病等,同时防干热风、防早衰、增粒重。为确保飞防作业顺利进行,保障人畜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4月17日-4月27日。
二、飞防区域:
全市范围内小麦种植地块。
三、注意事项:
1. 飞防所用农药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杀虫剂、杀菌剂和叶面肥,对人、畜安全无害,对环境无污染,对桑蚕、蜜蜂、鱼虾等有一定影响,为防止次生灾害,请相关养殖户在飞防作业前向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并自主采取迁移、避让等防范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在飞防期间,飞防区域内禁止向空中升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悬浮物,严禁向飞机投掷石块等危险物品。
3. 飞防期间,请飞防区域内的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作业飞机为植保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造成任何安全威胁,但田间劳作要避开飞防作业时段。
4. 施药后五天内禁止在飞防区域内放牧或采食植物植株及果实。
5. 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