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岗责体系
为保证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明晰岗位职责、健全制
度、强化监督,按照《巩义市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特建立
本体系,请有关人员遵照执行。
一、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一)局长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为本单位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和负责本单位行
政执法的全面工作,对案审组提交的重大复杂案件的处理意
见进行审核。
(二)分管领导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
2、对分管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执法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负全面责任,签署行政案件立
案审批表。
(四)执法人员职责
对受理的行政案件提出是否立案意见,对管辖的行政案
件进行查处,结案时,写出结案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负责
行政处罚案件的告知。
二、执法机构职责
(一)执法队行政执法岗位职责1、在规定的职能范围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安排开展行
政执法工作;
2、对日常监管及承办的违法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
提出处理意见。
(二)生态资源管理科职责
1、负责林木采伐、运输管理工作;
2、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
3、负责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保护、救
护、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4、组织指导普法教育工作;
5、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6、根据授权,负责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
土空间用途管制。
(三)产业发展和科学技术科职责
1、依法查处涉及林木种子、草种的违法事项;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3、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
(四)森林灾害预防科职责
1、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
2、依法查处森林植物检疫违法事项。
(五)生态建设修复科职责1、向退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
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
2、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