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
为充分发挥我市各类优势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完善我市“一体多元、优势互补”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提高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和效果,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豫农文〔2023〕235号)《河南省2023年农业从业者技能培训持证工作实施方案》(豫农文〔2023〕238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的通知》文件精神,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申报工作,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机构将逐级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统一纳入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机构条件
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职业教育培训资质的学校、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等;
(二)具备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条件,具备与技能理论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相适应的场所、用具、设备等;
(三)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熟悉农民培训规律,具有良好的协调、管理、组织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违法、失信、重大负面舆情和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五)能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巩义市农委相关要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接受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按时完成培育持证工作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有关要求
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二)培训场所、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及相关照片;
(三)教学相关设施设备、考试考核所需用具、设备等;
(四)相关管理人员、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五)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等;
(六)近三年获得荣誉情况等;
(七)上年度开展培训学员类型、数量及完成情况。
请有意申报颁证机构的单位于2023年7月16日前将以上材料送至巩义市农委二楼222房间或将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邵元方
联系电话:0371-69589783
邮箱:gyngx001@163.com
注:没有经过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备案的机构,不得承担我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任务。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