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406/2023-0001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 公告公示
  • 2023-03-16
  • 2023-03-27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着力培养树牢法治思维,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着力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单位,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标杆县市贡献法治力量和生态力量。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加强法治思想建设

1.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个人自学等方式,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2.制定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审定本部门年度学法计划,健全并落实部门负责人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我局党委(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分别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美丽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同时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3.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培训、普法活动及学法考试,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

1.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

2.开展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聘请河南永锋律师事务所李刚锋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法律参谋、顾问作用,保障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有效降低行政管理风险。

3. 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我局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角度出发,遵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统一行政处罚尺度,量罚公平、过罚相当,控制和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做到同案同罚、合法合理,依法行政,有效限制了执法人员裁量的空间,从源头上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4. 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我局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等执法事项,依法公示,对重大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严格通过法律审核,强化证据收集意识,提升执法效能。印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事项集体审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范围,规范了集体审议的程序,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5.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部门信息,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方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2年以来共公开行政许可、审批、决定205条信息。

(三)明晰职权职责,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权责清单。严格按照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流程图〉的通知》(郑环文〔2020〕54号)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本单位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做到权力清楚,责任明晰。

2.提高执法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服装、执法记录仪、强光手电、测温仪、测距仪、便携式检测等现场执法配套设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各中队业务骨干开展案卷评查,“以战代练、以练促学”,规范执法人员查案办案流程,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打造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生态环保铁军。

3.严格环境执法。开展深入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14个,共排查企业3500家,发现问题137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1份,罚款551.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8万元。依法实施查封扣押案件8起、向公安部门移交依法行政拘留案件3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起,极大地震慑了各类违法行为,促进了我市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

(四)履行政府职能,强化生态环境监督检查

1.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对生态环境部2020年夏季臭氧专项帮扶问题开展“回头看”,抽查企业90家次,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对重点区域安排涉VOCs辅助执法装备PID4台、成像仪1台、热敏式风速仪10台,对辖区内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场监测,共检查企业85家次。

2.推进我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推进我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执法车辆86车次,检查涉水企业33家次,排污口86个,发现问题3处,已完成整改3处;检查涉水企业33家次,发现问题39起,立行立改23起,限期整改16起,立案1起。

3.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执法车辆115车次,共检查各类企业132家(包括1家造纸企业,2家电力企业,9家炼钢企业和10家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企业),共发现排污许可证方面问题80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53个,限期整改27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78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五)全面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环境保护新法新规,全面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完善一网通办,为企业办理环评手续提供便利条件。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11个项目予以告知承诺制审批。

2.开创处罚变革。对工业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能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行政处罚。同时业务科室上门指导企业人员高效运转污染防治设施,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出现。2022年,我局共办理适用免罚清单案件4起。

3.创新监管模式。一是完善随机监管模式。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对污染源信息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2022年我局双随机抽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企业600家次。二是实施远程监管。建立环保正面清单制度,对正面清单内的66家企业,豁免、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改为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信息化技术手段为主的“无打扰”管理。三是推行执法打卡。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工业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时,利用手机进行扫码打卡,系统自动记录登记,显示执法检查的次数和频率,避免对企业重复、多次检查。截至目前,已张贴执法检查二维码646家。

(六)做好信访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接访制度,帮助信访群众协调解决问题,每月在网站公布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全年共受理上级转办件6起,接待群众来访13起17人次,按时结案率100%。12369受理中心共受理并办结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和郑州市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平台的12369环境污染举报转办函件622件,市长热线57件,市委网信办转办的舆情提示函3件、舆情报告2件,督查局交办件3件,并上报通过3起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案件材料。

(七)开展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1.强化内部宣传。充分利用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知识、民法典、环保法律法规等宣传标语,在全局营造浓厚的法制学习宣传氛围,增加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2.履行普法义务。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内容,利用世界环境日、低碳日、臭氧日等重大节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累计开展线下活动15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

3.创新宣传方式。受疫情影响,线下宣传受阻,我局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制作宣传视频、编辑线上美篇,加大了线上宣传力度,共制作宣传视频4个、美篇84篇,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良性发展及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法用法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一线执法人员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仍然不够透彻,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掌握熟悉,执法规范、案卷制作等细节方面仍然存在不到位现象,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仍然存在差距;二是执法力量储备尚有不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执法领域广、工作量大,相比之下,执法人员明显不足,近年来执法案件不断增多,人员更是捉襟见肘。一线执法用车严重不足,严重影响出勤率及工作安全;三是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水平仍需增强,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不够创新;四是人才队伍建设能力不足。如具备化工、环境等相关专业知识人员储备不足,具备法律专业的人才较少,需要进一步配足配齐。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下步打算

1.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法制学习和执法研究,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2、不断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3、加强环境违法问题执法后督察。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回访督查,加强对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案件、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加大各类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做到尽早发现、主动出击、及时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创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制度,采取自学、集中辅导、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

5.是加强生态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全面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拓宽普法宣传面,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普法宣传成效,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社会大众学法用法守法遵法意识,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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