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研究制订了《巩义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意见征求、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贵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二、承办部门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巩义市司法局
2022年3月15日